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山东新华制药厂,1943年创建于胶东抗日根据地,1948年迁至淄博。现占地4000余亩,总资产37亿元,职工6500余名,是亚洲地区最大的解热镇痛药生产和出口基地,也是国内重要的抗感染类药物、心脑血管类药物、中枢神经类药物、激素类药物、驱虫类药物等的重要生产企业,年产化学原料药2.5万吨,片剂60亿片、针剂4亿支、胶囊15亿粒,形成了化学原料药、医药制剂、精细化工、医药物流四大产业板快,核心子公司新华制药为H股、A股上市公司。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2013年全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75 亿元,实现利润7059万元,实现出口创汇1.85亿美元。
企业文化建设概况
新华是企业文化建设较早的企业,从1985年开始进行企业文化的提炼工作,1986年提炼出了“政治坚定、艰苦奋斗、干群团结、爱厂如家”新华精神为核心的文化体系,1992年对文化体系又进行充实,2002年对新华精神进行了修订。2007年公司制定了《十一五期间企业文化建设纲要》,启动了新一轮企业文化的修订工作。
2009年,《企业文化手册》问世,标志着新华基本形成了具有新华特色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行为体系和视觉体系,使其既有效传承了新华的红色文化,又融入了时代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新华文化的核心竞争力。继《企业文化手册》之后,《企业文化案例手册》紧接着编纂发行,成为新华企业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教材和生动载体。
目前,公司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兴企”的企业文化理念,已形成了以“保护健康、造福社会”为企业使命,以“品质至上、科学发展”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传承、创新、和谐、奉献”为企业精神,以“务实、求严、高效、诚信”为企业作风,以“高科技的新华、国际化的新华、充满人文精神的新华”为企业愿景的企业价值体系,及诸多以企业组织行为管理理念为支撑的具有“新华”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
早在2003年3月,新华就被省国资委表彰为山东省首批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06年又被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评为首批山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08年10月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8月荣获“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十佳企业”等荣誉称号。2010年11月荣获“山东省医药行业首届企业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11年1月荣获“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 4月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出口型品牌10强”、“山东省医药行业十一五突出贡献企业”,2012年9月荣获“全国医药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2013年度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企业”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省管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企业”。
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
一是组织健全、上下重视。新华设党总支9个,党支部69个(其中二级支部34个)。设有党委政工部、纪检监察部、党委干部管理部、党委办公室等专职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部门,并有工会、共青团、科协等群团组织。集团核心子公司新华制药的重要生产车间和销售部门都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党总支部(支部)书记,专门负责所在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集团专兼职政工人员有100多人。
二是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根据工作实际和员工思想状况,开展职工教育活动,连续多年聘请省、市知名专家、教授来公司进行专题教育;在公司内开展推荐读书活动和各级干部上党课活动;近几年,先后开展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企业、核心价值体系、廉政准则、中国梦等教育活动。
长期以来,公司注重在全体员工中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两个生命”(产品质量关系企业的生命,药品质量关系患者的生命)的责任价值观,建设责任文化。自1986年国家开展药品质量市场监督性抽查以来,公司始终保持了100%的合格率。在履行基本责任、法定责任的同时,注重道义责任的履行。积极参加5.12”汶川地震、“4.28”胶济铁路事故、玉树地震捐款、云南鲁甸地震捐款以及爱心一日捐活动,近四年来公司捐款累计400余万元。
三是注重树好典型,把好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企业文化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内宣工作按照“导向正确、及时准确、面向全员、稳定鼓劲”的原则,坚持正面引导。外宣工作以宣传企业业绩、展示良好形象、打造品牌魅力为主,综合运用平面、网络、电视等宣传模式,一季一主题、一季一重点,提升新华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向一线工人典型常岭,科技模范、市级劳模王兵,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工人技师朱连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徐学、市级金牌工人王鹏等的学习活动。今年五月份,集团党委在《新华药业》进行了“最美劳动者”系列报道,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基层员工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
公司形成了“一报、一网、一馆”的宣传平台。企业内刊《新华药业》报是传递企业生产经营成绩,凝聚干事创业热情,展示员工才华、共享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该报自1988年创刊至今已有26年历史,共发行1060期,从最初的月刊、半月刊,到现在的四版周报,内容更加丰富,版面更加新颖,定位更加明确。目前“自已写、写自己、自己看”的内刊定位是全体员工共同实践的总结,已成为全体新华人“可读、耐读、必读、爱读”的一份精品报纸,曾多次在全国、省、市及医药行业企业内刊评选中获得殊荣。
企业门户网站(www.xhzy.com)是新华对外宣传的主阵地和平台。新华网站2002年1月正式开通,多年来坚持办“精品网站”的原则,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大胆实施对公司网站内容的整合、品质的提升,主动向社会公众传播新华品牌形象、文化品质及辉煌业绩。2012年企业官方微博和博客的开通,传播的手段更多元,信息更丰富。2013年,新华网站在全国2450多家上市公司评价中,得分81分,排名65位。
新华制药展览馆是新华企业文化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平台和窗口。2012年5月,新华制药总部新展览馆建成启用。新展馆以高起点、高标准、新理念、新手段、新形象为指导思想,定位于集中展示企业独特的个性与文化品质;展示企业整体形象与综合实力;突出新华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现代化的国际视野;同时把新华的发展壮大与祖国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等历史背景相融合,使来访嘉宾感受到新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文化魅力和优秀的现代企业品质。目前,新华制药展览馆已成为淄博市传统教育基地和群众路线教育基地。
四是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与关注职工成长、成才结合起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以新华网络学院、新华技校为平台,充分利用好“金蓝领”培训资格,积极开展与大中专院校的培训合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鼓励职工在职读研。2013年,公司在19个基层单位建立车间职工书屋,让职工在工休时能够上网学习、看新闻、读书报。2014年上半年,公司又为各职工书屋购置了一批新书,并组织了一次读书征文活动。
注重指导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设立五类人员多个层次的职务序列和岗位体系,让每位员工都有成长的机会和发展空间。推行管理岗位、关键岗位的考试录用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奖励制度和特殊人才政策。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自2012年元月起,组织开展了评选百名一线优秀员工活动,形成了“十名劳模、四个十佳人员和百名一线优秀员工”评先体系,进一步扩大评先覆盖面,形成合理的奖励层次,让更多地基层员工获得奖励的机会,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是把企业文化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解决职工就餐问题,自2012年公司收回职工餐厅管理权后,公司已先后投入近1000万元,粉刷墙面、增设空调,改善就餐环境,增加伙食补贴,丰富花色品种,解决了长期被职工诟病的就餐问题,得到了职工的热烈拥护和积极评价;解决职工公寓问题,今年投资150万元对公寓进行全面改造,安置空调、网线等;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开通了三个园区的绕城班车。收入是职工最关注的利益问题,今年公司调整了员工夜班津贴、岗位工资,重点向一线员工、关键岗位员工倾斜。
六是坚持企业文化建设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工会工作,按照“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关注帮扶困难职工,服务企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注重从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益和经济权益两个方面来开展维权工作。大力开展节日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娱乐送基层、“金秋助学”“四送”活动,尽工会所能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缓解职工工作压力。公司每年轮流举办“新华杯”三大球(足球、蓝球、排球)比赛,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我爱新华”歌手大奖赛每两年举行一次,大型综合运动会五年举办一次,“三八节”活动、职工摄影书法比赛、扑克比赛和征文活动定期开展。
共青团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配合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部署安排。引导青年职工价值观的认同,用丰富多彩、青年喜闻乐见的多种联谊交友、培训交流等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引导、团结、教育青工,发挥青年职工的生力军作用。
企业文化建设在新华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精神支撑作用,特别在凝聚和鼓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新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为企业中心工作 “提供三个坚强保证、营造三个良好环境、奠定一个坚实基础”为工作方针,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的虚实结合,抓改革、谋创新、促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使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科技创新及新产品研发取得重要进展、对外合作及外贸出口持续增长、企业改革改制不断推进,实现了企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2014年上半年,新华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8.97亿元,同比增长7.3%,出口创汇1.03亿美元,同比增长9%。各项经济指标为近三年最优,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刊登于:2014年10月27日《山东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