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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与沈阳药科大学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日期:2017-02-14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向市场转化,建立产学研合作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新华制药与沈阳药科大学本着“协同创新、优势互补、开放共享”的原则,围绕重大课题攻关、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全面合作关系,于2016年12月20日,新华制药与沈阳药科大学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代铭,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魏长生,研究院院长郑忠辉和沈阳药科大学党委书记吴春福、副校长李炜芳、党政办公室主任王延风、科研处处长金泉源以及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负责人出席了签署仪式。
  仪式上,沈阳药科大学党委书记吴春福和张代铭董事长先后致辞。
  吴书记说,新华制药和沈药一样有着共同的红色基因,这是我们的渊源。过去我们有很多合作,这是我们深厚的基础。学校党政高度重视新华此行,以后我们要多走动多交流,通过各领域的合作充分落实好协议内容,延续和深化我们的合作。
   张董事长在致辞中指出,与新华制药一样,沈阳药科大学也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具有光荣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新华制药与沈药具有很深的合作渊源,双方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上世纪九十年代,新华与沈药合作开发的治疗皮肤病的国家一类新药乙氧苯柳胺,被列为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被表彰为山东省“九五”优秀创新项目。近两年来,双方又在中药保健品项目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新华制药,许多重要岗位的专业人才来自于沈药。双方都具有红色的基因,经历了相似的历程,具有一样的追求,加强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有天然的基础。希望双方今后能够进一步加深合作,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优势,共同取得丰硕的合作成果。
       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魏长生和沈阳药科大学副校长李炜芳代表双方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在科研项目合作、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进行了融洽地交流,达成了共识。
  签署仪式后,在本溪市常务副市长孙旭东、副市长于海及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的陪同下,张代铭董事长一行与沈阳药科大学的领导共同参观了位于本溪高新区的中国药都。
  新华制药与沈阳药科大学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充分利用沈药的技术平台、高端人才、科研成果和新华制药在产业、资本和市场化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搭建国内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同时通过新华制药与沈药的全面合作,建立产学研优势互补机制,加快创新药物、中药及中药保健品创新成果的研究与转化,加速重大创新药物、重大仿制药物的研制,具有重大意义。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