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至12日,华夏认证中心对我公司进行监督性审核。审核组通过与管理层交流、查阅资料、面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审核后认为:新华集团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是适宜的、充分的和有效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顺利通过审核。
审核组对我公司在守法经营、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原材料节约、废水处理工艺创新、废气源头治理、危险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等方面的一些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我公司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建议。
公司将结合审核专家的意见,做好有关整改工作,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解英 于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