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有关精神,按照《山东新华制药股份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规定,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效益水平,公司制定了2010年员工工资调整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2010年10月26日经职工代表组长会议讨论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本次工资调整也是公司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关注民生,提高职工收入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次工资调整的指导原则是:调整员工工资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通过绩效考核调整级别工资,鼓励全体员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提高工作绩效,引导全体员工为企业发展努力工作。